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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6 16:44:13  点击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的通知
 
各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及市运输管理处的要求,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对象
含“集装箱”经营的道路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要求:企业在新办申请、增加经营范围、许可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及年度审验时,应同时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不可同一人)。
二、培训考核、颁证
1、培训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其中面授时间为16课时(二天);
2、由市交通委交通职业资格中心组织考试;
3、考试合格者由交通职业资格中心颁发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安全培训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
三、报名时间、地点
自2017年12月25日起,每周一至四(除国定假日)上午9:30至下午3:30,可至下列地点报名:
1、虹口区溧阳路249号2号楼414室;电话:65466673
2、宝山区淞兴西路258号4号楼229室;电话:66790365
3、浦东新区(地点待定)
四、报名需带材料
1、培训报名须填写报名表一份(须加盖企业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2张2寸本人彩色照片;
4、培训费500元(含教材费、辅导费、午餐费等)。
注:1、报名表可以通过 jtagw249@163.com邮箱下载。
2、已取得安检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上海市交通运输协会集装箱道路运输分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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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pdf
5e1df1707ed27a4a555486af9d9f16f2.pdf (69.83 KB)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注解).pdf
6fac5cd1fa6855c57bb1aac69bec323d.pdf (50.68 KB)
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报名表.pdf
2a3725205dd5fcd5a1c8adbf8bf7c8f6.pdf (32.6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