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与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监督检查的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开展经常性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便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运输生产安全进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
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
安全监督检查应做到“五个结合”,即:领导检查和群众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强化安全基础工作相结合。
各部门、各车队应结合日常的运输工作特点,开展安全工作的日常岗位检查、安全人员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定期综合性检查。
1.一线岗位日常检查:一线岗位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岗位进行自检,确认安全才能操作。以检查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是否安全;
2.安全人员日常巡查:安全人员每日、每班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从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安全生产状况是否良好;
3.经常性检查:公司各部门、车队分月查、周查、日查、点查和巡查等形式,自行确定日期和内容;
4.季节性检查:主要根据季节的特点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进行检查。季节性检查以各部门、各车队自查为主,公司进行抽查、复查;
5、定期综合性检查:公司每年在春节、元旦、国庆节及其他节假日前,由企业、部门、车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等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计划,检查各部门、车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3.各种车辆、设施设备、电器设备、消防设备、通道等安全状况;
4.发生事故、违章以后的“四不放过”教育处理情况。
四、问题整改和分析总结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按“五定”,即:定整改内容、定责任部门、定完成期限、定工作标准、定复查验收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如确受条件限制而不能整改的问题,应逐级上报,请求帮助解决的同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整改前的安全。
对上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隐患,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被检查部门或车队应根据《整改通知单》有关内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隐患。整改工作完毕应向上级书面汇报整改情况,并由上级单位复查验收。
五、安全监督检查台账
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或车队、发现的主要隐患或问题、检查现场照片、整改情况和被检查部门或车队负责人签名等。
排查日期 |
隐患等级 |
隐患发生对象
|
排查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描述 |
治理措施 |
治理资金(元) |
完成治理日期 |
隐患治理责任部门负责人
签字 |
|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
|
|
|
|
|
|
|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
|
|
|
|
|
|
|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
|
|
|
|
|
|
|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
|
|
|
|
|
|
|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
|
|
|
|
|
|
|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
|
|
|
|
|
|
说明:表格不够的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