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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0 11:48:06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有序开展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突发事故,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提高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首先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2.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求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事件损失;
3.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进程中,当人员安全和财产遭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以保护人员安全优先;
4.防止和控制事故、事件蔓延为主,事故应急救援初期,首先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故、事件的蔓延和扩大,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5.依靠当地专业处置,基于点多面广,流动分散的生产环境特点,突发事故、事件发生时,要即时报警,充分依靠当地公安、消防、交通部门的专业求援和处置力量,迅速开展事故求援和处置工作。
(二)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范围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社会责任,将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范围分为:重特大紧急事故应急处理、应对恶劣天气应急救援、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与反恐怖工作应急。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企业行政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组成。公司总经理      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      为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关系、协调、处置、监督之职责。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和例会制度,履行行车安全、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的协调、决策、处置、监督之职责。
2.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员、车管员担任,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策划;安全规章的拟订、实施、检查;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安全指标的考核和安全事故的处理等。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和应急救援事故的具体实施力量。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企业行政领导及各级职能人员组成,专门负责运输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由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指挥有关人员应急救援职责的落实。 
4.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由分管副总经理      任组长,由专职管理人员      和相关救援力量组成,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具体实施。
5.应急救援网络图
A:画网络图
B:包含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
C:从安全经理至最后安全管理人员
 
6.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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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确定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的抢险人员。
2.交通通讯保障:应急抢险人员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车辆设施必须处于待服状态,随时准备应急处置。
(五)事故信息报告
1.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的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经济影响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段的事故。
2.事故报告形式
报送的形式分:电话报告、当面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所属运管机构报告。
 3.信息报告时限及要求
事故发生在内环线内的,事故企业须在30分钟内所属运管机构报告;事故发生在内环线外的,事故企业须在60分钟内向所属运管机构报告;事故发生在外省市的,事故企业须在90分钟内向所属运管机构报告。
3. 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3)事故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5)现场保护和救护的基本要求,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处置突发重特大、紧急事故程序
1.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特事特办。
2.赶赴现场必做事项:
(1)会同公安交警、运管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施救方案;
(2)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搞好事故现场勘查,并作好相关记录;
(3)搞好现场救助工作,积极联系医院,安置医疗受伤人员,联系车辆,运载遗体;
(4)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作好事故损失索赔基础工作,核实涉及人员身份,逐一造册登记;
(5)对在当地紧急医疗处置人员办理结算和转院手续;
(6)安全科负责协助剖检肇事车辆,并据实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7)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处置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3.留守接应必办事项:
(1)协助医院为现场疏散而来的伤者办理住院手续,逐一登记造册;
(2)接待住院伤员的亲属,协商确定伤员护理方案;
(3)清查该车派车前原始资料,实施倒查,在交警、安监部门派员参加的分析会上,提供相关事故认定依据;
(4)筹措资金,按照“治愈一人、理赔一人”的原则予以结案;
(5)接待上级及新闻媒体来员,避免负面宣传效应。
4.公司需办事项:
(1)根据事故责任认定 ,抓好公司安全整顿和整改工作,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事故责任人通报并予以处理,形成专题报告呈报相关部门。
(2)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理对受害人进行后期补偿事宜,出据完整准确的理赔资料,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3)涉及特殊难办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疑难问题。
(七)处置安全生产突发重特大、紧急事故组织保障及责任
安全生产突发重特大、紧急事故处置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建立以下相应组织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具体事宜。
1.现场处置组
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科等职能科室和其他部门人员参加。要求通讯畅通,保持随时联系,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程序办事,注重建立第一手资料,作好现场施救善后事宜。
2.对外协调组
公司安全经理负责,协助职能部门搞好事故鉴定,依据事故责任配合保险公司搞好理赔,与相关部门及时与医院联系,掌握伤员治愈情况。
3.整改工作组
公司总经理牵头,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实施责任倒查,做好专题整改报告。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责任人予以处理,坚持做好“四不放过”,抓好正常生产经营,不因重特大事故出现影响全局。
(八)其它
1.依据“特事特办”的原则,一旦安全生产突发重特大、紧急事故,以公司为建制,合理调配人员,搞好“两手抓”,一手抓好正常生产经营,一手抓好重特大、紧急事故处置,所有管理人员听从调遣,并按规定程序完成工作任务。
2.各类基础资料必须责任到人,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及保管。
二、应对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运管部门要求,为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的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避免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发生,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司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与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及《协助反恐部门工作应急预案》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提高公司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反恐怖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公共突发事件、恐怖事件发生后在政府组织和协调下能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控制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恐怖事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四、重特大紧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更好和有效地处置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紧急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施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保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按照国家制定《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五、事故统计分析
1.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
2.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3.采取有效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