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要求,现就办理明东公司2017年度车辆进港许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流程
1、2017年度车辆进港许可申办采用网上预申报,现场办结的方式。船舶、港口服务单位打开明东公司网站主页(www.smct.com.cn),点击页面右上方“服务指南”标签,在下拉菜单中点击“进港许可”菜单,在弹出的页面中按要求进行相关信息预申报,上传有关资料扫描件(注意不要屏蔽弹出页面,扫描件格式均须为JPG或PDF格式),并准备办证所需各项材料,等待明东公司预审;
2、船舶港口服务单位接到通过预审的电子邮件通知,下载并打印有关资料,经签署及加盖公章后,送明东公司安全监督部现场核验;预审未通过者请按邮件提示的不通过原因进行整改;
3、签订《港口保安协议》,持有2016年度《车辆进港许可证》的交回旧证;
4、办理2017年度《车辆进港许可证》。
二、申办所需材料
1、经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签字或加盖印鉴章)的《进港申请表》原件;
2、《进港人员、车辆申请表》原件;
3、《港口安保协议》(一式两份)原件;
4、《危险货物物料供应作业安全协议》(涉及危险货物供应的物料供应单位);
(以上资料为通过明东公司网站预申报后下载打印,均须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按规定须持有的);
7、《登轮证》、《单位登轮备案证明》复印件(需人员登轮的);
8、在明东公司有业务关系的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开具的《业务委托证明》原件或业务双方合同的复印件,申请单位的《业务委托证明》委托单位不是在明东公司有业务关系的,请提供委托单位与其前续委托单位之间的委托关系证明;
9、《食品卫生许可证》/《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按规定须持有的);
10、《车辆租用协议》复印件(凡车辆行驶证所载“所有人”与申办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需提供);
11、经办人《身份证》、各申办车辆的《行驶证》原件(现场核验后交回);
12、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三、办理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周一~周五 08:30~11:30
(下午进行预审审核,证件制作等工作,不予现场接待)
2、办理地点: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安全监督部
浦东新区港建路999号 辅楼212室
3、联系电话:38984888×5231
四、注意事项
1、未网上经预申报的单位无法办理进港许可手续,切勿直接前来办理!资料完备,进港许可手续可一次性当场办结;
2、网上预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本次申办预申报系统有所更新,请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填报;
3、2016年度《车辆进港许可证》延长使用至2017年2月28日止,过期失效;
4、为确保收到预审电子邮件,请务必在预申报的资料信息中,正确提供经常使用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并经常性查看;
5、请申请单位配合做好所有进港人员的进港安全须知、备案车辆进港申请流程等培训工作。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